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为引导优势种企集聚,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南繁科研成果转化及探索实践南繁种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下称科技城)以南繁种业发展加速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创新型省份、全球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及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的建设,结合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实际,三亚崖州湾科技管理局起草了《关于支持南繁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支持南繁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具体措施如下:
01
支持南繁种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南繁种业服务企业为从事南繁种业相关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及个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育种、繁种和成品生产所需的农事托管、初/深加工、种子检验、仓储保管、物流管理等“从田间到车间”的社会化服务,对提供南繁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按实际固定资产总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400万元。
02
支持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支持种业企业委托科技城内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转基因成分鉴定、生物育种产品安全评价、种子(苗)进出口检验检疫、种子质量鉴定等检验检测服务,对委托企业按实际支付服务费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20万元。
03
支持种业核心基地建设
种业企业新获批原/良种场、核心育种场、核心种公畜站、 良种(苗)繁育基地、新品种展示评价基地、种苗示范基地、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的国家级、省级种业核心基地认定,按级别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04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种业企业新获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按级别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05
鼓励与科研院所及高校开展技术合作
支持种业企业与科技城内的科研院所及高校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形式的种业技术合作。对委托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50万元。
06
支持优异种质资源引进与应用
种业企业引进国外农作物、水产、畜禽和林苗等种质资源开展保种、扩繁与育种应用,按引种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年累计补贴最高50万元。
07
支持动植物新品种审定与转化
企业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的畜禽新品系(或者配套系)、水产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 奖励。企业通过国家、海南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并取得植物新品种权,每个品种按级别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08
支持种业企业品牌资质提升
新认定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给予 300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 业,按级别分别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 AAA 级、 AA 级、 A 级种子信用的企业,按级别分 别给予 20 万元、 10 万元、 5 万元一次性奖励。
09
支持种业国际业务发展
支持种业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种子推广与出口销售,种子外贸出口额 1000 万元(含) 以上的,给予企业 20万元一 次性奖励;种子外贸出口额 5000 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
支持南繁种业科研试验与展示
在科技城内租赁土地用于科研试验与展示的企业,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每年每亩租金的 2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亩最高600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面积最高200 亩。
本文转载来源: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本期编辑: 王梅红 魏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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